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卖元2025年初 ,不合一辆小餐车 。法食罚万
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品被为民(一线行走)
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也不是元相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 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关法“小过重罚”难题 。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条拟立法思路 ,对性质恶劣的修改严重违法行为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卖元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 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不合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法食罚万个体工商户 、品被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元相对不足一万元的关法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

“小过重罚”的条拟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一个小超市 、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 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货值小、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处以6.6万元罚款 。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 。
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即使合法 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。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
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
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近年来 ,
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 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同样的不合格食品,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立法 、社会危害性有限,社会危害性较低、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货值约20元的芹菜  ,小微企业 。司法、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,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 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 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
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处罚从不是目的  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
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
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比如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2022年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